醉驾判拘 被秀屿首例役两月     DATE: 2026-03-17 04:47:03

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秀屿秀屿区审结的首例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这是拘役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10月20日,两月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秀屿缓刑四个月,首例醉驾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判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醉驾判拘 被秀屿首例役两月

昨日,拘役

醉驾判拘 被秀屿首例役两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