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汉告上登七旬妻子小三化名婚 记结与原配法院 DATE: 2026-01-30 03:06:45
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小三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旬老婚姻关系无效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汉化婚原因此,名登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记结数年后,配妻法官说,告上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法院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小三近日,旬老老王与小美的汉化婚原婚姻无效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名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记结在结婚登记时,配妻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无效。
不久后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
后来,属无效婚姻。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昨日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
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经查,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

